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 华宝证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02年3月8日开业,注册地上海,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五亿元。公司设有上海营业部、北京营业部、杭州营业部、舟山营业部、福州营业部、深圳营业部。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于2006年实施重组,并于2007年2月完成了新老股东的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被《财富》杂志评为世界500强企业第296位。公司作为宝钢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的经营宗旨,将以崭新的面貌为新老客户提供专业的、优质的证券金融服务。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于2006年实施重组,并于2007年2月完成了新老股东的股权转让,现公司股东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作为宝钢集团旗下的唯一证券公司,在上海、北京、杭州、舟山、福州、深圳设有证券营业部。公司在经营和管理中,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的经营宗旨,大力拓展证券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秉承股东宝钢集团“稳健经营、科学管理”的经营原则,高度重视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合乎证券业规范运作要求的制度化管理体系,在把握宏观经济发展方向,抵御市场波动风险,有效实施风险控制,保护客户利益,为客户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和管理保障。公司建立了先进、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各部门和各营业部、服务部的管理效率,全面升级网上交易系统,重点规范客户保证金第三方托管账户,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使用方便、服务贴心。 股东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知情权、股东大会权利(出席权、表决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监督/建议/质询权)、股份持有与处置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寻求司法保护权。证券交易中的权利:股票持有与处置权、股票交易知情权、寻求司法保护权。 证券投资者的责任: 作为股东,投资者有责任: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承担不正确履行股东义务的责任;承担由发行人经营和收益变化而引致的投资风险;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股票投资过程当中,投资者有责任:认真阅读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的公开披露信息,对发行公司股票投资价值作出分析;承担因上市公司摘牌/破产的投资收益风险;承担市场股价波动所导致的投资收益风险;承担股份缺乏流动性的风险;履行与所开户证券营业部签订的《证券委托买卖协议》;承担违反合法开户、合法交易的责任;承担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承担因自身交易操作不规范造成的损失;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风险;承担因故意参与非法证券期货交易的处罚;对非法交易活动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有举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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